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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养讲师训练营周末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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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详细

1)职业概况
  公共营养师是劳动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。是应社会、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,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,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认证,取得从业资格,从事营养咨询、营养测评、营养指导、营养宣教、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、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,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  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,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。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、指导工作。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,还可为企业员工、白领、管理人员、运动员、家庭提供教育、辅导、指导等服务。拥有者可以从事营养食品教学、科研,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,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,医疗卫生等机构的相关岗位;学校、幼儿园、机关、企事业机构、宾馆、酒店的专(兼)职营养师;健身房、美容院、社区的专(兼)职营养指导;体检中心的专(兼)职营养师等。相关行业的专业人才极度缺乏,就业机会多. 大、中专院校在校学生;医院营养保健科室人员、相关临床科室人员;学校、幼儿园、社区中负责膳食工作或从事营养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;医药、营养保健品、食品、餐饮企业及美容、直销、健身、保险(寿险)等行业人员、管家;有志于全职或从事营养健康工作或对营养、保健、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,希望系统学习者。
2)申报条件
 四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 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 (2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。
 (3)经四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三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 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 (2)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 (3)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(4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 (5)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 (6)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二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 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 (2)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 (3)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(4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 (5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 (6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 一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 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
 (2)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
 (3)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一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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